考研共济网,考研咨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研究生录取信息
考研书城 会员服务 辅导报名
购物须知 购买流程 在线支付指南
定单跟踪 批评建议 广告业务
会员名: 密码: 免费注册 站点导航 设为首页
当前位置:首页- 法律硕士 - 法硕复试
中央财经大学2006年全日制法律硕士(J.M)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办法
2006-6-23 14:24:31 中央财经大学 考研共济网 

·[考研一站式]中央财经大学硕士招生相关文章索引
·[考研一站式]中央财经大学硕士专业课试题、[订购]考研参考书、专业目录
    为了贯彻国务院学位办、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促进我校法律硕士研究生(J.M)复试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选拔和造就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参照《中央财经大学2006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办法》,特制订本办法。
    一、基本要求
   (一)所有拟录取考生均应通过资格审查和复试后方能被录取。结合我校今年法律硕士(J.M)研究生招生的实际情况,决定按照招生计划的140%进行差额复试。
   (二)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为国家线。
    二、调剂考生参加复试的原则
    有关调剂考生参加复试的规定请参看我校法学院网站和研究生部主页发布的《中央财经大学关于接收2006年法律硕士(J.M)考生调剂申请的通知》。
    三、复试内容和计分办法
    (一)复试内容
    资格审查、专业课笔试、专业课面试、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综合素质考核、同等学力加试、体格检查。
    (二)计分办法及具体要求
    1.资格审查考核和体格检查以合格和不合格计。
    2.复试总分为1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占60%,专业课面试占3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占10%。
    3.专业课笔试、专业课面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均实行百分制。
    4.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考试依据《中央财经大学2006年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公布的2006年硕士研究生专业课复试笔试科目内容进行,考生可同时参看我校法学院网站上公布的《关于明确2006年全日制法律硕士(J.M)复试参考用书等问题的通知》,本项考试由研究生部和法学院共同组织。
    5.专业课面试重在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考核成绩的依据是: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②采用题库试题考核方式考核考生对法学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③参加研究生复试之前发表的论文、参加课题、实习和科研等情况。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低于10分钟。本项考试由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组织。
    6.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采取测试教师与考生问答或对话的形式进行,每位考生考试时间不低于5分钟。测试重在考查考生运用外语进行交流的能力,主要从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流利程度、理解和判断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试。本项考试由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组织。
    7. 综合素质考核以五级记分制(优、良、中、合格、不合格)计分,考核内容包括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②报考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等情况;④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本项考试由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组织。
    8.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期间除必须参加上述各项内容的复试外,还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每门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本项考试由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组织。
    四、录取工作
    (一)总成绩计算办法
    我校将对第一志愿初试达线考生和参加复试调剂考生分别进行成绩排序,具体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1、第一志愿考生:
    第一志愿考生总成绩以初试和各项复试成绩为基数进行加权计算并排序,总成绩满分为600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分×80%+复试总分×200%。
    2、调剂考生:
    调剂考生的总成绩不考虑初试成绩,仅对各项复试成绩进行加权计算并排序,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专业课笔试成绩×60%+专业课面试成绩×3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10%。
    (二)录取顺序
    我校将按上述规则进行成绩排序,首先从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中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未达到招生计划名额,再从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中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满为止。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并完成服务期、考核合格的志愿者,符合报考条件,在服务期满后三年,按我校规定时间出具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统一制作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志愿服务鉴定书》和服务单位证明,可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的政策,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复试时专业课笔试及复试总分不及格(即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考生的综合素质经我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考核不合格的,我院将需提交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如无异议,则不予录取。
    按照教育部要求,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进行。我校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2〕3号)的要求,不做另行规定。如考生体格检查不符合上述文件要求,则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任何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即低于60分,不予录取;若加试两门成绩均合格,则按照上述办法执行,但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经我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审查,如有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格审查材料,我院将提交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如属实,则不予录取。
    本办法由中央财经大学法律硕士(J.M)教育中心办公室负责解释。
复试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随后发布的《关于2006年法律硕士(J.M)研究生复试事项及时间安排的通知》。




          中央财经大学法律硕士(J.M)教育中心
  2006年4月10日
到论坛说两句】【收藏到vivi】【 繁體】【打印正文】【关闭
相关链接
·中央财经大学2006年法律硕士(J.M)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事项及时间安排 [06-6-23]
·[考研一站式]中央财经大学硕士专业课试题、[订购]考研参考书、专业目录
『最新文章』
·西南政法大学2006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名单
·中央财经大学2006年(2007级)在职攻读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复试通知
·中央财经大学2006级在职攻读法律硕士(J.M)第二批复试通知
·中央财经大学2006级在职攻读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复试通知
·中央财经大学关于明确2006年全日制法律硕士(J.M)复试参考用书等问题的通知
『热点文章』
·2004年全国法律硕士联考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办法
·华东政法学院2005年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
·烟台大学2006年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复试通知书
·西南政法大学2006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名单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5年全日制法律硕士复试及录取办法实施细则
站点导航 | 在线支付指南 | 广告联系 | 客户服务 | 购物须知 | 购物流程 | 投诉建议 | 客户公告 | 免则条款
客户咨询: 021-33626036,33626037(售前)021-33626038,33626039(存款确认、传真及售后服务)
汇款地址: 上海市同济大学校本部研究生8#信箱 黄翔 邮编:200092
公司地址: 上海市杨浦区同济联合广场底楼(彰武路48号112室,同济大学本部四平路校门正对面)考研共济网门市地图地图 8:30--17:30 全年无休
   版权所有©2000-2007 考研共济网KaoYanTJ.com  考研共济网info@kaoyantj.com
方便快捷的会员自动下载服务
方便快捷的会员自动下载服务